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公共卫生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考核办法。
一、推荐对象
公共卫生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招生录取为定向培养、5+3一体化、普通高校专升本、订单定向培养学生)。
二、推荐条件
1.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记录及违纪处分记录。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缓考课程必须有成绩),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4.0(劳动教育、军事理论与实训、三段式考试课程实行二级制,不纳入GPA统计)。从2023级学生开始,只认定课程初次修读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学生雅思成绩6.0(含)或托福成绩75分(含)以上视为符合英语要求。
三、考核办法
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依综合评分次序予以推荐。
综合评分由两部分组成:学业评分(90%)+综合素质分(10%)。
(一)学业评分计分方法:(平均学分绩点÷5.0)×100。
(二)综合素质分计分方法:
1、以第一负责人在国家级大学生各类竞赛中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计5、4、3、2分;以第一负责人在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计3、2、1、0.5分。排名第二者计分为排名第一者的50%,排名第三者计分为排名第二者的50%,以此类推,排名前五名者可计分。同一项目参加同类竞赛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或最高分值)计分,与附表1奖项等级不符的,按该竞赛最高奖项等级就高依次计分。学科竞赛等项目范围由学院考核小组参照学校相关规定认定。本项附加分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本项需提供本校教务处、团委、学生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获奖类别 | 获奖等级 | 第一负责人计分 | 排名第二者计分 | 排名第三者计分 | 排名第四者计分 | 排名第五者计分 |
国家级大学生各类竞赛 | 特等奖 | 5 | 2.5 | 1.25 | 0.625 | 0.3125 |
一等奖 | 4 | 2 | 1 | 0.5 | 0.25 | |
二等奖 | 3 | 1.5 | 0.75 | 0.375 | 0.1875 | |
三等奖 | 2 | 1 | 0.5 | 0.25 | 0.125 | |
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 | 特等奖 | 3 | 1.5 | 0.75 | 0.375 | 0.1875 |
一等奖 | 2 | 1 | 0.5 | 0.25 | 0.125 | |
二等奖 | 1 | 0.5 | 0.25 | 0.125 | 0.0625 | |
三等奖 | 0.5 | 0.25 | 0.125 | 0.0625 | 0.03125 | |
备注:同一项目参加同类竞赛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或最高分值)计分,与本表奖项等级不符的,按该竞赛最高奖项等级就高依次计分。学科竞赛等项目范围由学院考核小组参照学校相关规定认定。 本项附加分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 |
附表1 各类竞赛获奖计分情况一览表
2.发表研究论文,SCI 计 10 分,国内 A 类 5 分,国内 B 类 3 分,排名前三作者(按自然顺序)系数按照 1.0、0.4、0.2 计分;其他公开发行刊物计1分;发表综述分值减半,只计第一作者;
3.获得各类科研课题,国家级立项计3分,结题另加2分;省级立项计2分,结题另加1分;只计项目负责人;本项需提供本校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除外),第一完成人计5分;
5.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授予三好学生、奖学金的除外),以学校组织部、学生处、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市级以上计1分,校级1次计0.3分;同一人同一年度获同类荣誉,按最高级别荣誉计分;
6.六级英语成绩 425-549分者不加分,以六级英语成绩≧550 计 1分;雅思过6.5分、托福过90分者加1分。本项附加分累计计分不超过1分。
7.参加各类志愿活动计0.5分;
注:综合素质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最终排名按学业评分和综合素质分两大项成绩之和进行排名。
四、本规定由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