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研究生(含在职博士):
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科研开展的保障。为保证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能顺利开展培养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制定时间: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培养计划制定流程(具体流程可见附件:导师审核培养计划操作流程说明):学生与导师商量,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学生登录系统填写培养计划并提交导师审核——导师于系统中审核培养计划并提交相关意见——学院审核通过——学生打印书面版《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后找导师在纸质版的《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的导师栏处进行手签——上交学院。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系统后,进入培养——培养过程——培养计划,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导师审核:完成的培养计划需提交导师审核,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成书面版本,并且需要导师在纸质版的《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的导师栏进行手签后上交学院。导师登录系统后,进入学生管理——过程管理——培养计划,可查询学生填写的培养方案并进行审核,导师也可驳回学生的培养计划,经学生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3.学院审核:学院登录系统审核学生培养计划,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培养计划不能再次修改,即为最终版本。定稿由学院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院会不定期抽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对于不按时提交培养计划、不按计划实施者,将按我校有关规定予以暂缓进行中期考核、推迟答辩、终止培养等相应处分。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3日
填写培养计划注意事项:
1、医学类各专业博士、硕士生必须填写临床技能实践和教学实践;非医学类各专业硕士生必须填写教学实践。
2、临床实践:包括门诊见习、病房见习、教学查房等。
教学实践:可以是备课、试讲、讲课、课外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或指导学生实验、辅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
如尚未明确具体时间,可以填写计划时间。
3、临床医学专硕因为全部参加规培,只需填写临床技能实践,如:2019年9月-2022年6月:规培轮转(*科、*科......)
4、培养计划中关于教学工作和实践工作指的是培养方案中的临床事件或者专业实践。具体根据各学科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来填写,有的学科没有教学工作要求,就可以填写“无”。培养计划是指研究生三年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安排,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去实践,这个可以和导师、学院商量,做个规划。
5、公共卫生专硕学生(大部分)跟着学院统一安排的是<明年3月份开始,往后推6个月>;(一小部分导师不愿意跟学院统一安排,不跟着学院统一安排的)可以问各自导师大概的时间段。
6、同学们请注意不要一个电脑浏览器打开两个人的培养计划,以往出现过学生打开师兄师姐的账户,又开着自己的账户,结果把师兄师姐的内容改动了,这个是不允许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