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二、复试对象
参加复试的考生是已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正式报名并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材料
请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注册完整,五年制8个注册章以上,四年制6个注册章以上);没有完整注册的学生证者需提供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证明);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4)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签字盖章,原件)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总复试时间约15分钟)
1、个人陈述(口头陈述,时间5分钟以内):(1)中文自我介绍;(2)请谈谈你对报考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认识。
2、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随机组成面试小组,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对象 | 地点 |
10月8日 (周日) | 8:30 | 现场报到(带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 全体考生 | 同仁楼7B301 |
9:00 | 综合面试(带上身份证) 侯考室:同仁楼B301 请提前半小时到候考室签到 | 全体考生 | 同仁楼7B306-2 | |
当天 | 成绩公布(钉钉公告、学院网页) | 复试通过考生 | ||
当天 | 导师双向选择 | 复试通过考生 | 同仁楼7B306-2 | |
当天 | 办理拟录取手续 | 拟录取考生 |
六、纪律要求
请提前认真学习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件外的任何物品。
(四)严禁考生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
七、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录取成绩: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一批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没有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所有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
3.程序要求: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4.录取通知书发放:学校预计于2024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复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4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体检
各专业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学校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信息公开和复试监督
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577-86689753,电子信箱recruition@wmu.edu.cn,我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话:0577-86593350,电子信箱:xxl2020@wmu.edu.cn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