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第三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大〔2024〕47号)及《关于印发温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第三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大公卫〔2024〕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第三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1. 第三轮岗位聘用期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聘用在学院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学位未初聘和因参加海归、博士后直报暂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除外)。
2.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八级以上领导岗位职员由组织部于本届任期结束前进行聘期考核,不纳入本次聘期考核。“双肩挑”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由所属学科所在的学院、部门进行考核。
3. 在批准时间内出国(境)人员、进修人员、挂职人员、离岗创业人员、交流人员、短期病事假或产假人员,参加本次考核。
4.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另行通知。
二、考核业绩计算起止时间
1. 聘期考核中涉及的教学、科研等业绩计算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 2021年7月1日以后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按新岗位考核,聘期任务根据聘用时间酌减。
三、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个人对聘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填写《聘期考核表》和《各类岗位考核汇总表》,并整理聘期考核业绩证明材料,7月6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以“姓名+考核岗位级别”命名)。
2. 材料审核。学院办公室对教职工填报的《聘期考核表》进行审核和业绩认定。教职工思想政治鉴定由其所在各党支部在综合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工作态度表现基础上出具初步意见,由学院党委最后审定。
3. 材料公示。在推荐和考核前,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本院专业技术五级以下岗位的考核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考核评议。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在公平、公正、客观的基础上开展评议,拟定本院专业技术五级以下岗位的聘期考核结果。
5. 考核推荐。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本院管理岗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进行聘期考核的初步评定和排序推荐。
6. 确定结果。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7. 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对各类各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 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5%。
2. 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3. 无故不参加聘期考核的人员,学校不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要求
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聘期考核工作,认真填写《聘期考核表》和《各类岗位考核汇总表》,严格按照《聘期考核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整理聘期考核业绩证明材料。
联系人:郑雅、何智辉
联系电话:0577-86699182
电子邮箱:hezhihui@wmu.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第三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大【2024】47号).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68号).doc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18〕66号).doc
附件4:关于印发温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第三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大公卫〔2024〕9号).pdf
附件5:温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pdf